山西:校园公共场所禁止“狗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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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7: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8月26日电(记者谭博文)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山西省校园内的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公共绿地等校内公共场所今后禁止一切犬只进入。 通知规定,各学校家属住宅区为犬只限养区,且每户所养的犬只仅限于观赏犬,严禁饲养大型犬只。需要在限养区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持动物防疫机构发放的犬只免疫证明和犬只彩色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在获得批准颁发了《犬只准养 犬主携犬外出需持免疫证、犬只准养证同行,并接受限养区犬只管理人员的查询、验证和监督管理。严禁外单位和个人携带犬只进入校园。 对违反规定的犬只,校保卫处、小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收缴;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可对犬只实施捕杀。对于拒绝或阻碍执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