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9月1日起普通高校未就业应届生 可以申请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8:46 四川在线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9月1日仍未就业应届生可领取低保。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员介绍,北京市的应届生享受低保的条件即实际生活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10元/月,才可以领取。

  广州失业大学生可享低保 解析就业难九原因

  到底大学生就业难的症结在哪里?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众多就业指导专家,归纳出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九大原因。广州市民政部门也指出,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具体细则将在9月1日前出台。

  上海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下月可领低保

  尽管有“9月1日后就业意向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领取低保”的政策,但时近9月1日,记者从各大高校就业办获悉,应届毕业生对低保并无兴趣,就算找不到工作也不愿申请。

  申请低保公示程序伤面子 应届生宁愿死撑

  尽管有“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领取低保”的政策,但日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透露:广州目前没有一个应届毕业生申请领取失业低保。 对此,广州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陈云嫦表示,该政策只是“兜底”,实际上并不鼓励大学生领取失业低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