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山东限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 鼓励举报违规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4:46 四川在线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27日电(记者王海鹰)开学在即,针对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择校费问题,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普通高中择校费上限标准。

  据了解,山东省普通高中择校费上限标准分市确定,每个学生3年的择校费最高的是济南、青岛,为18000元;最低的是菏泽,3年择校费上限为4000元。

  山东省教育厅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大、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名目收费,并鼓励社会举报乱收费行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