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家有小学生或者初中生的请看看这些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4:52 浙江在线

  重点校重点班不能再有教辅材料不能强行订购

  正常教学活动学校不能向家长收费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

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

  各省须全面清理实验班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

  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

  在校考试不得公布成绩

  《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坚持义教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

  要严格执行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天,初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

  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必须在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意见》要求,各地要依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公办学校收费行为。公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合理的办学支出,要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