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未就业应届生可以申请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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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8:43 大河网 | |
大河网讯 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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