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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高校收费标准 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本报讯(记者 邵娟 柯锐 通讯员 梁炜 王幼予 马婷)昨日,湖北省高校收费政策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出台。

  高校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省属高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8所部属学校和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的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本科重点专业学费标准,可在本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浮动30%。

  普通高校师范和体育专业:学费按本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不再上浮。农林、航海、民族专业学费按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75%收取。

  以上高校的专科生按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75%收取。

  艺术类院校及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专科生按本科生学费标准的75%收取。在此基础上,允许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上下浮动15%。

  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学费标准

  一般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本科重点专业的学费标准可上浮30%。专科生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不另上浮。

  独立学院中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五类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高职学费标准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高职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5500元;其他本科院校招收的高职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独立举办的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高职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000元。高职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可按本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

  高校学费按“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按学年收取。本、专科学生住宿按房间生均使用面积(不含公共面积)分档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可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费用。

  另外,如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军训服装等服务性项目,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

  有关成人教育等其他类型的学费、详细的住宿费、各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标准请见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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