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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明天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6:25 大河网

  大河网讯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今年9月是第三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日前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宣传、教育、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好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通知提出,中小学要广泛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教育活动,交流和展示校园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促进集中的主题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推动把民族精神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9月份选择一天为中小学校园交流开放日,集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特别是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教育活动。其间进行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并向家长和媒体开放,介绍和展示课堂教学中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团队会、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中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校园环境的建设情况。

  通知倡导各地结合当地情况,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开展读一本描写红军长征的书,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或电视片,学唱一首歌唱红军精神的歌,组织一次参观访问本地具有长征纪念意义或革命纪念意义的旧址、重大事件发生地的红色旅游,看望走访一位健在老红军或革命老前辈,做一件弘扬长征精神的有益小事等“六个一”活动。

  通知强调,中小学要在开学典礼或第一次的国旗下讲话活动中正式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安排好“六个一”活动或具有学校特色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教育活动,确定校园交流开放日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开展的各项活动要以学生和团员、少先队员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真情求实效。

  据悉,一面在天安门升起过的国旗将送到长征沿途10个省区的中小学校,所到之处将举行“迎天安门国旗传承长征精神”的主题活动。在“十一”前,全国100个城市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还将组织举行以弘扬长征精神为主题的18岁成人宣誓仪式。

  据了解,自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将每年9月定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以来,各地按照纲要要求,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日报》(2006-08-31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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