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以“六严”规范新学期教育收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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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9:03 浙江在线 | |
新学期即将开学,江山市教育局在《今日江山》和《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了《江山市政府举办学校收费标准》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该局采取“六严”措施,规范全市各校新学期收费。 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规定,做到三个“禁止”: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禁止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 二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挤占指令性计划招生指标、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扩大择校生比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择校费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是严格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民办学校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及收费许可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五独立”要求。 四是严格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向学生及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监督,特别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 五是严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管理、会计核算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江山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不执行规定、顶风违纪的乱收费典型、严重违规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并通报,对各种乱收费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来源: 江山市教育局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