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我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今秋免收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9:03 浙江在线

  目前,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初中、小学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对义务教育段免除学杂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段享受免杂费教育。据测算,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学生达8.5万名,一年将免收学杂费约1700万元。据了解,免费对象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三类情况:一是本地户籍学生;二是正常转入我市就读学生,系指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人才、留学回国工作、随军、港澳台及侨胞、投资创业等人员的子女;三是

符合条件的外来学生。系指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并依法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需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实施意见对于社会关注的免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界定:免费义务教育并非指义务教育全免费。其免费的项目是指省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4年秋季起执行“一费制”内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标准执行。免费标准为: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按规定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根据价格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按当地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作相应扣减。借读费收取范围仍按《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156号令)规定执行。“一费制”文件规定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住宿费等和文件规定由学校代办服务的费用,学生仍需缴纳。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省、市财政对学校安排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据测算,全面实施免除学杂费后,我市小学学生年人均免费180元,初中学生年人均免费260元。

来源: 横店教育网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