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教师可以评副教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5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据新京报报道,根据新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今后小学教师也可以参评副教授。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教育部有关人士解读新《义务教育法》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过去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