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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四措施为孕产妇护航 确保死亡率低于25/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2:5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刘琴 实习生曾俊)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南宁市控制孕产妇死亡工作会议上获悉,南宁市将采取四大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死亡率低于25/10万。

  今年1-8月,南宁市共有14名孕产妇死亡,虽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人,但母婴安全的形势仍十分严峻。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妇女妊娠40%会出现并发症,15%可危及生命。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政府专门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法规、政策,并提出“到2010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4”的目标。

  为此,南宁市将采取四大措施控制孕产妇死亡率。一是做好全程跟踪服务,掌握辖区每一例孕妇情况,筛查高危孕妇并实行重点监控,对于交通不便的农村,从源头上抓紧抓好;二是落实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保障母婴安全;三是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要让贫困孕产妇知道发生危险情况的时候有政府救助,不要因贫困不能就医而放弃生命;四是继续实施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截留高危孕产妇,造成孕产妇死亡或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责任追究。编辑:李华林作者:刘琴 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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