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择校风仍禁而不止 重点班改头换面重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21 东北新闻网

  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分设重点学校、重点班。但记者发现,一些地方择校风仍禁而不止,只不过这些所谓的重点校、重点班经过了改头换面摇身一变,重新粉墨登场了。

  在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置义务教育的公平性与公益性于不顾,通过分设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收取优质教育的高额费用,金钱代替了公

平。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往往演变成学生家庭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实力比拼。

  义务教育是具有全民性、公益性特征的教育,应该面向全体公民,一视同仁,不能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来分类施教。两千多年前的教育家孔子就提出过“有教无类”的办学思想,今天我们又有了保障教育平等的义务教育法。如果暂时相对贫困的家庭,因为拿不出高昂的择校费,其子女就被挡在优质教育的门外,这种代际效应渗透到教育领域,影响了教育公平。

  眼下有两种苗头尤其需要警惕:一是重点学校的优势地位已经形成,教育差距客观存在,在短期内要求薄弱校与之缩小差距并不现实。要防范一些地方由于利益驱动,仍把有限的教育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近一步拉大校际差距。因为只要存在明显的教育鸿沟,择校现象就不会消失。二是要防止一些重点学校、重点班摇身一变,以示范学校、实验学校、校中校、实验班、电教班、特长班等形式出现。

  政府是提供教育公共产品、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消除教育差距,关键是政府要有所作为,否则即使有再完备的法律,教育公平也可能成为一句空话。为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需要转变观念,不能再人为地制造和扩大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同时取消公办学校的其他收费渠道,把政府资源包括优秀师资更多地向经济落后地区、资源薄弱学校倾斜,保证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对于学校的评估标准也可以进行改革,可以评创新、评特色、评学校的成长率和发展潜力,缓解社会、家长、学生对于重点校、重点班的期盼压力。同时,各级人大、教育督导机构也可以依法加强对政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督导,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记者张晓晶)

  

择校风仍禁而不止重点班改头换面重登场

  聚焦新义务教育法实施

  教育公平,能否从今天开始?——聚焦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第一天

  

择校风仍禁而不止重点班改头换面重登场
8月31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白云村的孩子们在展示新领到的免费就读卡。 新学期开学在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白云村为全村185名在读小学生发放了免费就读卡,持卡人在本村小学就读可免交书杂费,在外校上学可凭卡和发票到村委会报销书杂费。 新华社记者宋振平摄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9月1日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第一天。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更注重平衡教育资源的配置、明确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担负首要责任……新的义务教育法,给亿万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新的希望。

  “新华视点”记者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天进行了采访,体验着与教育公平这一热点话题相关的喜与忧。

  “重点校”“重点班”“名亡实存”

  董女士的孩子是天津市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入学”的受益者,因其户口所在地恰恰有“好学校”,入学不但不用花钱,又省去了不少麻烦。今天一大早,她满意地带着孩子去报到了。

  但同是一项政策,有的家长却很不“领情”。在天津某政府部门工作的李女士说:“我家附近的那所学校因为招不到学生都快撤消了,现在却要求我们就近入学,上这样的学校,孩子怎么能受到好教育?小学阶段就比别的孩子起点低,将来何谈竞争?”

  记者在天津采访时还了解到,许多家长因为户口所在的地区没有好学校,早已偷偷迁了户口,有的甚至不惜花几十万元在“好学校”附近买了房。

  针对新义务教育法不得分“重点校”和“重点班”的规定,北京市教委不久前表示,将采取措施整顿实验班、重点班等,其中包括外语班和小升初提前考试班。“今后,北京市中小学不得再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之分”。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市的某些著名中学,仍然保留了以往按照成绩对新入学的初中生进行分班的惯例,实际上还存在着“实验班”“重点班”。

  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王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点学校的优势地位已经形成,教育差距客观存在,要想取消重点与非重点的差别并非一日之功。

  他说:“教育均衡并不是削峰填谷,而是要把教育资源包括优秀师资更多地向薄弱学校倾斜,以保证每个儿童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

  农村学校仍为10元课桌修理费“犯难”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缩小现实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问题。河南省开封县陈留镇中心校校长李风教说:“农村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如果能够得到落实,改善农村教育就有希望了。”

  但河南省舞阳县姜店乡中心小学校长王书娟却给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该校有180多名学生,其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70人,一个学期学杂费加公用经费总共1000元左右,水电费一个月就要支出100多元,剩下的钱买扫帚、粉笔、墨水都得精打细算。

  “学校的体育器材不够用也没钱买,仅有的一个篮球架坏了,换个新的要200多元,学校一直拿不出这笔钱。”王书娟说,“这两天学校请了一个木匠修理全校的课桌椅,为10元工钱,老师们还在讨价还价。”

  经费问题同样困扰着山东省巨野县农村的某所小学。朱校长告诉记者,去年上级拨给“两免一补”资金一共才1600多元,只有14个孩子得到补助,还有相当数量的贫困生得不到补助。“今年‘两免一补’资金还没有到位。”朱校长说。

  记者在辽宁采访时也了解到,一些农村学生无法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主要原因在于市、县经费分担比例不合理。

  据了解,除大连外,辽宁省免除的学杂费中,省财政承担60%,并要求各市按地方资金需求和财力状况确定补助比例。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市只承担很少一部分,而将大部分补助资金交由县级政府承担。比如,丹东市、县分担比例为1:3.8;阜新、葫芦岛两市市级财政承担比例不足30%,其中70%交由县级政府负担。在县级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这样的分担比例很容易导致部分县级政府不能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曾参与新义务教育法制定工作的河南省教育学院副教授王洪成说,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而经费保障则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关键。新法明确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农村教育投入仍需要完善的机制来保障,更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加强监督,否则就是一句空话。”王洪成说。

  农村师资匮乏已成校长“心病”

  2001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有约200名初中老师、150名小学老师,离开农村教师队伍流向县城学校。这种状况在新义务教育法出台后,仍然没有得到改观。

  “新义务教育法特别强调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但由于福利待遇、生活质量等问题,许多人宁肯到县城做一个普通老师,也不愿意在农村做校长。”县教育局局长傅立跃说,“农村好教师被大量挖走,留下的教师教学能力又较弱,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不容小视。”

  河南省安阳县磊口乡的师资队伍则属于另外一种情况。这个乡一共119名中小学教师,其中69名是由原民办教师转正的,年龄都在50岁以上。

  面对这一情况,磊口乡中心校校长高保军非常困惑:“新义务教育法提出要开展素质教育,但我们能教英语、音乐、美术的教师几乎没有,素质教育怎么开展?”

  按照规定,小学三年级以上应开英语课,但目前这个学校有的教师自己都没学过英语。今年暑假,高保军请几个初中教师给这些小学教师培训,但“效果很不理想”。

  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这个规定很好,但在我们这个地方不知何时才能兑现。”高保军说。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喜中有忧”

  李艳一大早就背着书包来到山东省济南市汇波小学,这是一所专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定点学校。这位来自菏泽农村的女孩说:“老家的学校可没有这么好。”

  李艳的妈妈告诉记者,她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来济南打工,还没办理暂住证、没签用工合同,按说不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还是先让孩子入了学。“更想不到的是,孩子在这里上学,不用多拿一分钱。”

  目前,济南有19所类似的定点学校,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入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9月1日,记者在杭州、乌鲁木齐、西宁、沈阳、郑州等地采访时了解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问题,得到了当地政府不同程度的重视,这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河南小姑娘张妮告诉记者,在北京打工的父亲听说海淀区的打工子弟都可以到公立学校上学,教学质量、教学环境都比老家好,所以特地把她从河南转学过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小学,像张妮这样刚从老家转到北京公立学校来上学的共有20名。

  北京市教委表示,北京市财政今年计划拿出8000万元来解决这个问题,主管部门正想办法引导被取缔学校的孩子到公办学校或获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就读。

  对于用这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不无担忧。他说,由于外来人口的流动性难以掌握,“一味开放公办校的办学资源,没有相应限制,可能会对城市的接纳能力、生存环境造成影响。”(完)(新华网 参与采写的记者有:张宗堂、邹声文、吴晶、吕诺、王思海、张晓晶、王莹、郭久辉、余靖静、张建新、顾玲、贺占军) (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张晓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