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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78.5万人吸毒 我国拟建新闻发布制定期通报毒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21 云南日报

  据统计,截至2005年,中国有2102个县涉毒、78.5万人吸毒。按照目前全国70万人吸食海洛因计算,每年耗费约400亿人民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禁毒法草案,标志着禁毒法进入中国立法日程。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禁毒法草案提出,国家建立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

  草案点击

  ●草案规定: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口岸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未成年人群体,草案特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发生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行为或者参与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依法规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不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的,草案明确了相关处罚:“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属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飞机场、口岸以及旅店等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措施具体化:在“禁吸”方面,草案要求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防范吸毒行为,重点规定禁止非法持有毒品或者向他人介绍、提供毒品,禁止容留、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除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没收吸食或注射的毒品和器具外,予以隔离戒毒,隔离戒毒后又复吸的,可以送强制矫治场所强制矫治;在“禁贩”方面,草案重点规定禁止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和非法交易,公安机关应当在边境、(行政区域)边界和人员复杂场所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娱乐场所建立巡查、举报制度;在“禁种”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和人员负有禁种责任;在“禁制”方面,草案重点规定禁止制造或者非法传授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配方以及制造方法,及时处理公民关于非法制毒活动的举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监督,实行行政许可和定期查验制度,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情况时,立即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中国立法支持有关国家实施禁毒替代种植,这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与有关国家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斩断境外毒源地的命脉。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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