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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标准化高中乱收费将被取消相关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8:23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9月4日电 (记者 许祖华)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启动了“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如省级标准化高中出现违反政策乱收费等行为,将取消其省级标准化高中资格。

  为了全面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对薄弱学校发展的示范、帮扶和带动作用,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停止“省
级重点高中”的评估验收,启动“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这是陕西省深化普通高中改革的重要举措。

  陕西省普通高中建设现分为3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帮扶周边地区普通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与至少一所学校建立帮扶关系,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共享。

  陕西省教育厅将对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6年后,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些学校及其帮扶的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学校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省级标准化高中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立即取消省级标准化高中资格,停止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学校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等。被取消省级标准化高中资格的学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省级标准化高中。

  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其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一年:不按课程计划开课,下达高考升学指标,并以完成情况奖罚教师、学生;举办重点班;在职教师对本校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和托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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