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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每学分不超过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2:57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9月5日电(记者陈黎明)湖南省从今年秋季起试行新的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每学分的学费不得超过80元。

  日前,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外公布,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并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新收费标准规定,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
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但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为了确保学分制改革后高校的教学质量,湖南省同时规定了基本的教育教学标准: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毕业总学分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

  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学分制收费办法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特别是家庭贫困学生修满最低学分后可提前毕业,从而节省就学开支。按照新学分制收费标准,对于提前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提前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退还其专业学费。遇到学生转学、休学等特殊情况,学校也将按月退还学生的专业学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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