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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千元须做义工50小时 东华大学硬规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昨天是上海东华大学新生报到首日,在该校新生手册中发现,包括受助贫困学生必须做50-100小时的义工回馈社会在内的四项制度明确列入其中。校方表示,此举是为了鼓励受助学生知道感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但也有学生及教育专家持有不同的观点,义工本身就是出于自愿的行为,现在变成硬性规定,强迫学生必须做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上海东华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科严军说,学生手册中的四项制度分别是助学贷款信用承诺制度、红绿卡持卡上岗补贴制度、奖(助)学金、学费补助追回制度和受助学生做义工回馈社会制度。其中受助学生做义工回馈社会制度是指:东华大学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贫困学生,必须完成每年50-100个小时不等的义工。

  据介绍,50-100小时不等的做义工时间是视学生收到的奖助学金额的不同而设定的,其中,获得1000-2500元的学生必须进行50个小时的义工社会服务,25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社会服务时间为100个小时。“所有的50-100小时义工服务都必须在1年内完成,当然50%可以在校内完成,另外50%校外完成。”严军表示,如果学生因没有岗位、生病等原因,没有完成社会服务,可以延期或者回家完成;但如果是学生贪图舒适、不愿意做义工没有完成的,下一年会收不到或收到较少的奖助学金。

  上海其他几所大学的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分别表示,一直提倡获得国家、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各类志愿服务,但并没有作出强制学生要回报社会的要求。某大学勤工助学办公室张老师说,在他们学校,目前共有6000多名贫困学生获得1000-10000元不等的资助。只要没课、不是考试时间,学生们都很乐于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另一所大学勤工助学部王老师也认为,强硬的规定未必好,同样是志愿者活动,自愿和强迫的效果会有很大不同,而且规定学生做本身就失去了义工的意义。

  对于学校的强制规定,有的学生反应,不是不愿意在学校、养老院、街道等地方做义工,而是觉得学校作出这样的硬性规定,发挥不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本来我们是很愿意参与一些学校的活动、到敬老院孝敬老人的,这其实是我们自愿的行为,即使学校不规定也会这样做的,可现在感觉是学校强迫你做,才不得已这样做的。”东华王同学如是说。(李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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