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百年火花见证中国火柴业发展史 印有"恶毒咒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22:39 中国新闻网

  

百年火花见证中国火柴业发展史印有"恶毒咒语"

  图为两枚一百二十七年前的火花。左为“舞龙唛”火花,右为特别版“舞龙唛”火花。孙建驹摄

  中新网佛山九月六日电题:百年火花见证中国火柴业发展史

  记者 孙建驹

  广东佛山收藏爱好者梁伯珍藏着一枚一百二十七年前的“特别版火花”,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佛山造”火花,它见证了佛山这个号称中国古代四大名镇的工业发展史。

  “火花”即火柴商标,是中国十大民间收藏品之一。佛山是中国早期火柴工业兴起地之一,光绪五年(一八七九),祖籍广东肇庆、在日本经商的卫省轩从日本携带资本和制造火柴的技术回到广东,在佛山文昌沙创办巧明火柴厂,早期产品的包装是借用日本大阪公益火柴株式会社的舞龙牌商标。

  那枚“舞龙唛”火花呈红色,火花下部有“太和龙牌巧明制造”的字样,这枚火花图案为四个小童舞龙,风格古朴喜庆。

  而另一张广东佛山巧明火柴厂的特别版“舞龙唛”火花,它上面竟印有“假冒舞龙唛男盗女娼”的字样!据说原来是百多年前的火柴名牌已经有了被“假冒”的烦恼,而当时的企业竟靠“恶毒诅咒”来防伪打假!

  梁伯告诉记者,这枚印有“假冒舞龙唛男盗女娼”火花是海外朋友收集后转赠给他的。二OOO年前后,亚洲火花协会会长、新加坡的黄汉森先生听说梁伯通过收集火花来考究佛山地方火柴工业发展历史,就特意通过香港朋友将这枚火花送给从未谋面的梁伯,供他研究收藏。

  梁伯说,通过和国内一些火花收集界的行家交流分析,猜测这枚火花是日本制造之物。因为舞龙商标虽由中国人创建,但是巧明火柴厂不久被日本商人吞并,并改名为“巧明光记”火柴厂。当时广州的不少火柴厂同时也在使用“舞龙”商标,日本商人就通过领事馆同清政府交涉,称其他火柴厂使用“舞龙唛”商标属于侵权行为。而当时清政府外交衙门照会日本公使称“龙”是清政府的国旗,国人以舞龙为商标与外国人无关,不属侵权。估计是日本商人为提防假冒,于是出此恶毒诅咒“打假”。

  梁伯说他收集过万枚火花,主要是三个主题:一是乡土历史研究的实物;二是以祖国风光为题材;三是以文物为题材的,这枚特别版“舞龙唛”火花则见证了中国火柴业的发展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