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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获助学金须参加公益劳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46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实习生徐晶卉记者李雪林)享受各类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完成相应数量的社会公益劳动。在前天东华大学新生报到现场,该校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学生助学金的新规定。据了解,东华大学获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必须参加25小时-100小时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分为三档:全免5000元学费和免除80%学费的学生,一学年需要参加100个小时的公益劳动;免除2000元学费的学生,一学年公益劳动时间为50小时;免除学费1000元以下的学生公益劳动时间为25个小时。东华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刘淑慧表示,参加公益劳动,困难学生一方面能

通过自己的双手回报社会,另一方面,也能够锻炼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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