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3年内解决择校问题 同类教师待遇相同 安徽出台《意见》促教育均衡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在3年内解决市、县城区内的择校问题,实现城区中小学教育相对均衡,实现同一市、县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我省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遏

制择校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不得将公办学校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已经改制的公办学校,由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自行清理。要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

  根据该《意见》,各级政府要将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各市、县要清理取消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对在定点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不得收借读费、赞助费等。

  今后,各市、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能,加强本市、县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重点加强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

  《意见》要求,今后我省将建立教师工资统筹机制,实现同一市、县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李守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