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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院校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1:3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黄义伟

  本报6日讯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全国10所首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高校名单,其中,我省只有哈工大一所高校被列为试点高校。哈工大等十所高校将在2006级研究生新生中试行新方案,试点院校的研究生将不再有公费、自费的区别。

  据介绍,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绝大多数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生和定向培养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少数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或自筹经费培养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

  改革试点院校方案实施后,这些高校2006级研究生将不再有以往的公费和自费的区别,也就是说,计划内和计划外的所有硕士生和博士生(委培生除外)都要交纳学费。以前分摊到公费学生身上的国家拨款和各类校内研究生培养经费不再按原方式发放,全部统筹起来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该基金将通过奖助金、扶持基金、科技创新支持经费等形式,向优秀学生发放定额补助。

  据了解,此次和哈工大同批进行试点的高校还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西安交大、华中科大、中国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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