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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中小学校长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1:32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蒙辉

  本报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哈尔滨市教育局邀请法律顾问在第二职业高中为全市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了新《义务教育法》培训讲座。

  培训的重点是对新《义务教育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新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据统计,参加本次辅导讲座人数约500人,大部为市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或教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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