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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中校调查:双亲为让孩子能进名校奋力假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1:23 四川在线
来源:中国广播网

  今年38岁的大倪夫妻俩工资虽然不高,可是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可是谁能想到,这对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的夫妻,最近却求爷爷告奶奶,费尽力气为自己办了一份“死亡证明”。

  原来大倪的孩子今年12岁,明年就该升初中了,大倪夫妻俩为了孩子上学的事没少发愁。大倪夫妻俩挖空心思为自己办“死亡证明”,就是想造成孩子无人抚养的假像,把户

口落在亲戚的户口上,这样孩子就近入学,就可以进入学区内的一所名牌初中上学了。

  像大倪夫妻这样为了孩子择校,不惜假死的毕竟还是少数。但是为了孩子上学,不惜四处借钱,在名牌小学附近、名牌小学的学区范围内买房落户的,在很多城市,已经成为推动某个区域房价上涨的重要力量。

  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刺激校中校发展

  记者在各地的调查中发现一个普遍的现像,就是家长对名校“校中校”有着强烈的需求,甚至对于校中校不合理的高额学费也是一致无奈的接受。家长和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大大刺激了校中校的成长,

  哈尔滨南岗区教育局局长孙波说:“像69,萧红这些社会上老百姓比较认可的学校,拥有优质教育资源。如果这些学校没有开办民办公助学校,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分校,老百姓也得千方百计地上你学校来。政府部门不是不让收吗?不让收,老百姓也得进这所学校,老百姓兜里的钱也得拿出来。只不过是把钱交给谁的问题,既然如此,还不如堂堂正正地办一所学校。”

  在中国的许多地方,不是学校的绝对数量不足,而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稀缺,老百姓择校择来择去择的是优质的教育资源。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告诉记者:“我们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的区别,或者在重点校里边还有校中校,那么就会导致我们就学条件实际上的不平等。校中校之所以能产生,是他利用了他所占有的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

  因为有一些学校他占有了优质教育资源,他可以把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把教育资源和钱做一个交易,你有钱就可以来享受好的教育,你没钱就只能进入非重点的学校,那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为什么名校能集中如此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这又与过去的政策有关。

  我国的重点中小学制度是历史形成的。1953年教育部提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的意见》。1962年,教育部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1978年,教育部制定《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

  1994 年,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每个县要面向全县重点办好一两所中学。全国重点建设 1000

  所左右实验性、示范性的高中。由此最终形成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的“层层重点”的重点学校格局。

  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学校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出现了众多的重点校与非重点校,“择校”便成了很多学生和家长的无奈选择,并一步步刺激家长的择校心理,导致“校中校”数量不断增加。

  教育投入不足,逼得学校想出“校中校”的歪主意

  哈尔滨市一位退休教师老董,曾经是一所省重点中学的校长,他说,早在10年前,他就在学校内部办过收费班,而校中校多数就是从这种收费班发展起来的。

  老董说,他办收费班最初是因为财政对学校的投入不足。政府有关部门曾经到派了一个工作组到他们学校进行了8天的核算,结果发现学校维持正常运转一年需要900万元。但财政拨款只有170万元。

  老董说,“你想象出一个省重点中学,在冬天的时候,走廊是冰吗?在屋里上课时,老师上课,穿棉衣,戴手套,嘴里哈气出来吗?”财政投入缺口太大,却要求学校财政包干,为了维持学校基本运转,老董被迫另寻出路,办起了收费班,最初是招三五十个,每人收费7000元,用这种方式弥补经费投入不足。后来,逐渐发展办起了学校。校中校由此产生。

  董校长说,批评校中校泛滥,痛斥教育乱收费,但是板子不能全部打在学校的屁股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教育投入不足也是造成教育乱收费情况的主要原因。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到上世纪末将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例提高到4%,4%并不是一个高标准,只相当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但是,4%的目标提出之后,这一比重不升反降,2004年仅仅达到2.79%。

  中央财政投入不足,地方财政也一样,这是校中校产生的根源之一。

  当然,在校中校产生的背后,教育产业化舆论也是一种推动力量。鼓吹教育产业化的人认为,要像兴办工商业一样兴办国民教育,要像办企业一样办学校。企业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学校也应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企业搞股份制,学校也可以搞股份制;国有企业搞改制,公办学校也可以搞改制。

  199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教育大会,一致认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但是,部分地区教育产业化已经像“沙尘暴”一样,迷乱了人们的眼睛,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利益驱动,“校中校”屡禁不止

  1996年,李岚清副总理要求“对公办学校以民办的名义办‘校中校’、‘校内班’,搞‘一校两制’的做法,要进行整顿。”。

  1997年,原国家教委出台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均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内的民办班’。已经办的应立即清理,“限期使其与原公办学校彻底分离”。今后一律停办这类校中校,严禁搞‘一校两制’。”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再次明确要求,“各地要抓紧治理‘校中校’、‘校中民办班’或‘一校两制’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申,“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可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这个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

  2002年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又一次规定,“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并严格要求“校中校”在2003年年底以前实现完全独立,达到“四独立”标准。

  显然,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名校不得以民办的名义办“校中校”的政策和法规是一致的,也是连贯的。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校中校”的所在地,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负责登记注册、批准收费、负责监管的相关部门,在明知“校中校”办学违规的情况下,对“校中校”的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的行为却都表现出同样的态度,一路绿灯放行。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另据记者了解,哈尔滨的校中校每年收取学费上亿元,而156中学分校的老师、萧红中学的老师都向记者透露,他们学校所收学费的60%要上缴给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现在这不都叫校中校嘛,所有的好学校都有校中校。像我们,初级中学直接归教委管,到我们这来报名,实际上收来收去,都是给教委给收去了,不是市教委?是区教委。像省重点省管,市重点市管。我们就正常的初中,归区教委管。

  记者:“你们的钱让区教委拿走60%?”

  老师:“对。”

  今年9月1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对于禁止开办校中校有了进一步的规定。校中校的出路和未来在哪里?老百姓能否从此享受到公平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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