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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1:52 文新传媒

  9月10日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教师节。在对教师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新义务教育法强调: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政府应当保障教师待遇……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尊师重教的风尚必将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

  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重点和难点。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强调要“

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法律还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为保障教师工资经费,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并保证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

  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责任。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法实施10多年来,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工资提高幅度较大的主要是高校教师。实际上,中小学和高校教师工资水平差距较大,相当一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工资仍然较低。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一规定,避免了由于高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较高而掩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较低的实际情况,将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水平。

  沪上万名教师集体宣誓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06年教师节首次推出上海市教师统一誓词。在9日晚举行的上海市教师节主体活动文艺晚会上,优秀教师带领会场内外数万名教师,3次集体宣读《教师誓词》。

  第一次宣誓仪式由任教于华东师范大学的盲人教师任铮浩和全国十杰教师、上海教育功臣何金娣领誓。他们与20名特教教师用手语说出无声的誓言,告诉全社会:让每个孩子都得到全面发展是老师们的共同心愿。

  第二次宣誓仪式上,崇明中学校长董耀棠、奉贤中学特级教师张育青带领100名即将踏上郊区农村教师岗位的新教师郑重承诺,他们将“到农村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第三次宣誓仪式上,千名新教师走上舞台,在上海教育功臣、优秀教师代表于漪、唐盛昌的带领下,现场的万名教师和各校分会场的几万名上海教师一同宣誓。

 作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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