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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什么要求着学校收钱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16 中国宁波网

  新学年开学有一个星期了,个别该入初中、高中的孩子还没有进学校,家长苦苦哀求热点学校校长,哪怕你多收点钱,只要孩子能进了这所学校。现在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实行起来确实有许多障碍,为啥有些法规实施起来就这么难?就连高中入学也都是问题,为什么家长为啥求着学校收钱?

  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在教育部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视频会议上就规范教育收费提出

了五项具体要求,他指出,要完善和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什么是择校生?高中是应当允许择校,家长和学生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所学校就读,原则就要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多出钱上学的择校难道不是咄咄怪事?现在不仅不是怪事,而且连部长都点头了。“择”,选择。择校属于双向选择,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学校依据学生的成绩进行挑选,这是当前非义务教育招生的办法。所有公办学校都不应当把多收费作为选择学生的条件。因为公办学校的资源是公共教育资源,对于这种资源的享有,所有公民应当是平等的,学校不能只认钱,不认人。即便是限定人数,限定分数也不能以“钱”瓜分一部分公共教育资源,否则如何实现公平?即便是民办教育资源,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的收费也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因为这个法律明确:“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多收费显然是不对的,现在还有一个概念被混淆了,这就是捐资赞助。《教育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因此任何形式资助各类学校的发展,法律不会干涉这个问题,而且是提倡的。助学捐款与取得入学资格进行交换从根本上是亵渎助学捐款的意义,同样也亵渎教育公平。因此,周济部长说的这“三个限定”,如此倡导的是多出钱就可以享受优质的公共教育资源,那么选拔的意义何在?

  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李奕说,择校本身没有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遏制这种选择就是无视正常的个性化需求,以人为本是择校的本质和发展方向。但问题出在以收费作为择校的规则上。

  不能实行择校与可以择校的原则应当这样区分:义务教育公办教育资源不能择校,应当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非义务教育是允许择校,但是多收费不能成为择校的规则;捐赠也不能成为入学的规则。

  新的《义务教育法》的核心和灵魂正是体现均衡与公平,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反复调研,审议最终明确义务教育必须实现资源配置的均衡,这也是实现公平教育的唯一途径。如是说家长求着学校收钱?这是因为教育资源的配置依旧没有达到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依旧被教育行政机关垄断,有了差别,而且是悬殊的差别就无法遏止教育多收费的现状,就必然出现家长求着学校收钱,教育公平就无法实现。

  教育资源均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看待这个问题也是一种误解。有人认为资源均衡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这不是说义务教育资源相对均衡不能实现。实际上教育资源相对均衡之后家长们就不会哀求学校多收钱进行择校,义务教育择校的根源就在于优质教育资源被垄断,因此当前打破这种垄断是政府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方面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这种大问题,这种有法律依据的问题不能文过饰非,稀里糊涂。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句话说中要害,这是检验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据法律办好义务教育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各级政府在办好非义务教育学校中依照选拔的规则进行招生的试金石。

来源:转载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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