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名中小学校长因教育乱收费被撤职或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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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3日电 新学期开学之际,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开学检查工作,严查教育乱收费行为,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责任人,一律先免职,然后再作组织处理。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今年上半年,重庆市教育系统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47件,清退违规收费380万元,3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6名中小学校长被撤职或免职。
重庆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规定高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主城区的城市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标准,取消学具材料费和教辅材料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从7项减少到5项,实行限价收取。服务性收费由学生自愿选择缴纳,任何学校不得强迫收取。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列入收费公示栏内的收费项目、违反学生自愿原则强行收取的费用,学生有权拒交。 此外,重庆市教委还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并将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重庆价格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各区县设立了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于季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