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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在中学评聘教授级高级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6:53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9月20日电(记者王骏勇)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为调动广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江苏将从2006年起在全省普通中学开展教授级高级教师评聘试点。

  据介绍,此次教授级高级教师的评聘,针对在职在岗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同时,申报者应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7年以上或担任过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

  此外,评审对申报者的教学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能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开创性的改革,而且要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本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据悉,今年江苏将首批评定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300名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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