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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走廊栏杆应加高到1.2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通讯员乐钢报道:因为学生身高逐年递增,原来1.1米高的小学走廊栏杆已经不符合要求。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走廊栏杆应加高到1.2米。日前,江岸区斥资5000万元,按照新法对校舍安全的要求,消除了校园六大安全隐患。

  据介绍,在对全区校舍安全进行清查时,该区教育局发现了教学楼走廊栏杆较低、

木质门窗破损陈旧、部分学校仍使用安全系数低的铝芯电线、房屋存在结构性损坏、学校围墙倾斜开裂、一处危房尚未拆除等六大安全隐患。本次改造和维修,共涉及全区70%的学校,8万余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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