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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年度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10:34 沈阳网

  新华网福州10月4日电(记者郑良) 福建将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年度报告制度。来自当地教育部门的消息,从今年开始,福建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和“留守儿童”教育情况均须按规定上报。

  福建省规定,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得加收借读费及其他费用。农民工输入地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规划,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公

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被纳入“两免一补”范围,农民工子女在农村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同样免除学杂费。福州、泉州、莆田等地统一制作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卡”,农民工凭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求职证到暂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教育部门登记报名,领取“入学卡”即可直接送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

  福建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并按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福建省还将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根据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

  据了解,今年秋季,福建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已安排45万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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