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违规不警告" 作弊或终身禁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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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32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片:公务员考试中新社发 蔡晓雨 马光辉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0月14日电据新晚报报道,今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将重点强调“违规不警告”原则,考生一旦作弊将三年不许报考公务员,情节极其严重者还将被终身取消报考资格。 据黑龙江省人事厅考录处处长陶良德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笔试,对协助他人作弊和直接作弊的考生都将进行严肃处理。凡在考场传递纸介材料,不管材料与考试是否有关都将视为作弊;电子设备,如手机、传呼和记录设备等也都不许带入考场,如带入必须放到考场指定的位置,否则视为作弊。 今年的公务员考试重点强调“违规不警告”原则,考生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监考老师不进行警告,而是直接进行处理。考试中如果发现考生作弊将给予考生三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的处分,对于情节极其严重的考生将终身不许报考,作弊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协助作弊的在校生将通报学校对其进行处分。(赵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