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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十条铁规”规范办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47 扬子晚报

  淮安15日电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确保不少于1小时,教师校外不得私自办班。本学年开始,金湖县正式出台教育“十条铁规”,规范全县办学行为。

  “十条铁规”还包括,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严格控制学生择校现象,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

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每学期学科考试不超过两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严禁教师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陈昌华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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