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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队也兴“家长制”? ——解析“王德显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9:00 解放日报

  艾冬梅等人状告王德显“侵吞”工资及奖金、孙英杰披露遭王德显毒打致伤的事件发生后,人们不禁感到愕然:在社会昌明和法制健全的朗朗乾坤之下,在媒体高度关注的体育界内,难道这等令人发指的“剥削和欺凌人”的现象也会发生?

  从调查来看,这类事件在我国体坛并非普遍现象,只是在田径的长跑和竞走项目上有过先例。获得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竞走冠军的陈跃玲曾因故被“魔鬼教练”王魁扇过耳

光,后师徒反目;上世纪90年代中,有文章披露长跑教练马俊仁也曾打过他的队员,而且,马俊仁的队伍解体也和奖金分配不公有关。由此可见,这种情况发生有几个前提:第一、均发生在个人项目上;第二、教练员军阀作风、家长式管理;第三、队员都是出身穷苦、任劳任怨的农村姑娘;第四、主管上级管理缺失,只重金牌,缺乏监督。

  王德显的队员中两人因服用兴奋剂而遭处罚。兴奋剂是需要花钱买的,那么,这笔买药钱从何而来?断断不会是体工队明确提供的。除了决策人清楚,恐怕连吃药的队员都不清楚。额外开支是否从克扣中来,这需要调查和追踪。如果艾冬梅、孙英杰二人知情,希望在揭露伤疤的同时,也揭露毒瘤,不要藏着、掖着。

  事件发生后,我们遗憾地看到,直接和间接的管理部门并没有主动承担责任,似乎使人感到:王德显构建了一个“独立王国”,可以对队员动私刑、盯梢、封口,把一个小小的长跑队变成“家天下”。

  事实上,单纯遏止克扣队员收入和打队员的现象发生非常容易。建议各运动队健全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条例;对教练员的权力和职责有所规范和限定,对外训的项目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运动员加强人文关怀,将工资和奖金直接打入运动员自己掌握的账户里。做到这些,这类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果想发生都难!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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