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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3年为新疆培养6000少数民族汉语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4:13 扬子晚报

  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效果显著

  三年培养六千少数民族汉语教师

  本报乌鲁木齐10月17日讯(记者蒋夫尔)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主干项目基本执行完毕,效果显著,3年来共为新疆

培养、培训了6000名少数民族汉语和双语教师。

  为解决新疆少数民族教师使用汉语授课和提高汉语教学能力的问题,国家制定了《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并于2003年9月正式启动。根据规定,每期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期满后,必须参加当年的汉语水平考试,要求小学教师必须达到5级,初中教师必须达到6级,高中教师必须达到7级。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省、直辖市对口支援新疆项目;高校对口支援新疆项目;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培训新疆教师和组织应届师范生及其他大中专毕业生到新疆支教等。按照方案要求,国家投资76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00万元,自治区投资1600万元。

  据了解,经过培训,这些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着示范作用,成为推进当地“双语”教学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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