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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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4:22 沈阳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网站17日发出公告,“清华大学”位列2006年下半年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之一,这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据《新京报》报道,在这份新认定的名单中显示,清华大学的驰名商标“清华大学(清华)”主要用作学校(教育)、教育、培训的类别。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 此次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共有106件。其中北京有10个商标入选,至此,北京已拥有总共51个驰名商标。其他入选商标包括“民生”银行、“奇瑞”汽车、“统一”方便面、“农夫山泉”水及饮料、“白云山”药品等。 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