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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的都啥钱整不明白可不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4:22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交。记者20日从鞍山市物价局获悉,鞍山将在全市各级各类院校中开展教育收费公示。

  据介绍,今年,鞍山市中小学的“一费制”收费标准依然执行辽教发【2004】12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但农村中小学,今年除了保留住宿费外,其他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全部取消,具体包括杂费(信息教育费)、借读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初中体育加试费。

同时规范管理服务性收费,按辽政发【2006】22号文件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杂费免除对象和范围内的学生,不得收取课后看护费、校服费、热饭盒费、体检费、六病防治费、电影(戏剧)费、军训及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等。

  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不允许学校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各学校要设立接待教育收费投诉的价格服务监督站,聘请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负责日常教育收费的管理工作。

  此外,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等必须公布价格、财政、教育及本校的举报电话,必须在公示栏中注明“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的字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当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在接到通知七日内及时更新有关公示内容。一旦发现存在未经公示的收费,一律按照乱收费查处。家长有权拒绝不合法的收费,并可向价格、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记者 王鑫 实习生 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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