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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借读费须做“亲子鉴定” 教委称没有此类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想免借读费,就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近几天吴先生(化名)一家都被这事所困扰。北京市朝阳区教委小教科工作人员31日表示,校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而校方负责教学的刘主任则否认了“让家长去做亲子鉴定”的说法,称是家长误解了校方的意思。

  家长:学校让去医院做鉴定

  前几天,在朝阳区上小学的小雷放学回家就对母亲说:“老师让我去做亲子鉴定。”对于孩子劈头盖脸的一句话,孩子的母亲李女士非常纳闷,细问之下,小雷说因为自己不是本市户口,但是爸爸是北京户口,所以要是想免200元的借读费,就要去做亲子鉴定。

  李女士说:“孩子现在什么都懂,晚上躺在床上就问我,自己是不是爸爸的亲生孩子,我现在一提这事就生气。”

  小雷的父亲表示,自己是北京人,而孩子随妻子的户口在外地,因为这样孩子才会交借读费。随后,他马上到学校找到负责此事的教务处副主任了解情况。“我知道学校是为了证明孩子与我的关系,才能按相关政策免借读费,但是我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学校,他们非让我再去医院做亲子鉴定,还让我到街道开证明。”吴先生称,教务处的负责人明确告诉他一定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学校:家长误解亲子关系证明

  31日,小雷所在的学校负责教学的刘主任称她从来没有提出要家长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也没有要求他们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刘主任说,学生家长所说的亲子鉴定有可能是家长对“亲子关系证明”的误解。亲子关系证明才是学校要求家长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她称由于10月份学校开始收学杂费,为了让家长一方是京外户口、另一方是京内户口的学生免交200元的借读费,学校按相关政策让家长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学生家长一方是北京户口并和学生有父(母)子关系。

  刘主任出示了“京教基〔2002〕3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称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持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联系借读。学校对服务片内的应予接收,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免收其借读费,不规定借读期限。她称这项规定也是根据这一通知制定的。

  这个通知是2002年发布的,为什么最近才出现这种要求亲子关系证明的情况,刘主任称,学校其实早就有相关规定,但由于她是今年才接管这项工作,对以前的相关规定也不清楚。

  教委:没有亲子鉴定的规定

  31日下午,李女士致电朝阳区教委小教科咨询此事得到了“根本不用做亲子鉴定”的答复。

  “小教科的一名负责人说学校如果真这么对家长说,那肯定是不合理的。”李女士说,虽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但是自己仍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免去孩子的“借读费”。

  随后,记者也以家长的身份咨询朝阳区教委小教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这样的规定,做亲子鉴定是自愿行为。”(王萌、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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