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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十杰”郭魁斌获刑 三年被诉100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9 东北新闻网

  38岁的郭魁斌曾是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董事长,并因此获评民办高校“十杰”人物。但在昨天,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职务侵占罪,郭魁斌被海淀法院判处1年10个月徒刑。据悉,2003年起至今的3年内,郭魁斌名下的学校拖欠1.2亿元债务,先后被告进法院100次。

  拒不归还3000万欠款

  检方指控的第一项罪状是:2003年至2004年间,郭魁斌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在此期间,市一中院判决要求该学院支付拖欠他人的3000余万元工程款。但在有能力还清上述债务的情况下,郭魁斌却指使下属转移了办学资金,将收取的学费存入了个人账户,拒不还款。

  庭审时,郭魁斌表示学校当时所欠的债务已达2亿元左右,被欠款的单位有80多家,而学院每年收入的8000余万元,根本不能归还全部债务。他是为了“保留生产、生活必需品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才不还款的。

  侵占3万元为女友宣传

  检方指控的第二项罪状是,2005年3月,郭魁斌利用自己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将3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庭审中,郭魁斌承认自己从学校拿了钱,为自己女友支付了在电视台播放MTV的宣传费。但他认为,这笔钱是“学校应该还给他的”——因为他曾数次自掏腰包维持学院的正常运转。这次拿钱,是“没来得及做财务处理”。

  昨天,一审判决认为,郭魁斌指使下属转移资金,致使巨额财产无法执行,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尽管郭曾向单位投入资金,但该资金一经交由单位使用,其所有权就归单位,如要支取,必须履行正当的财务手续。郭魁斌未履行任何手续,所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尚拖欠办学费用1.2亿

  郭魁斌担任董事长的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地处昌平区南口,曾被有关部门评选为“中国十大民办高校”之一。

  据昌平法院介绍,自2003年起,因债务纠纷,该学院已先后被诉100起,“几乎每起官司都会败诉”。据悉,截止到郭魁斌被公诉时,该校已拖欠各种款项1.2亿。目前,大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涉及该校的部分判决:

  2004年12月,被判支付管理学生宿舍的物业公司200余万元。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拖欠的80余万元教材费。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施工单位修建浴池和食堂的施工费235万余元。

  2005年6月,被判返还某部队军训费用16万余元。

  2005年10月,被判支付某医院该校学生体检费5万余元。

  (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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