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艾晓明:彩虹社研究“酷儿理论”,不是同性恋团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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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作为彩虹社及前身“酷儿小组”的指导老师,中大中文系艾晓明教授就彩虹社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新快报:彩虹社的前身“酷儿小组”是你倡导成立的吗?成立的宗旨是什么? 艾晓明:是我倡导的。宗旨就是推动校园性别平等,消除歧视和偏见。 新快报:为什么要从一个小组发展成为一个社团? 艾晓明:不是一个合法注册的社团,学生活动就有困难。例如他们以前不能公开贴海报、不能在公开的宣传栏发布活动信息,搞活动申请课室等等都要通过其他的名义进行。成为合法注册社团后,就和学校其他社团一样享有平等的资源。学校对社团活动是有支持的,他们也可以向学校申请活动经费。另外可以公开发起活动、参加社团迎新活动招收会员、使用学校各种公共空间等等。 新快报:外界有人认为彩虹社就是一个同性恋的团体,并通过活动得到社会的认同,你是否赞同这一说法? 艾晓明:没有一个团体是以性的身份存在的。社团活动主要是让大家了解“酷儿理论”,反思过去的偏见,并讨论如何消除偏见。获得认同并不是让人们知道谁是同性恋,而是要研究为什么存在对同性恋的歧视和偏见、这些偏见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实现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平等。 新快报:你认为彩虹社的成立有什么意义?艾晓明:作为一个社团,它的成立可以让同学开展一系列讨论、学习、交流,从而消除歧视、偏见。彩虹社可以开展倡导性别平等、友好相处、健康教育、安全性教育、对学校政策进行探讨等活动。
上图:彩虹社指导老师艾晓明。(资料图片)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