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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成立同性恋社团 6成网友表示理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6:26 大河网

  大河网讯据报道,中山大学日前批准学生在珠海校区成立“彩虹社”(英文名Happy Together),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合法注册登记的同性恋学生社团。“彩虹社”的社名引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在其标志中采用了彩虹图案的房屋,以此象征一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据研究发现,百分之八十九以上的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和接纳的态度,这个数字比

中国大陆全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接纳程度高得多。据悉,彩虹社首次校园招新就吸收了干事和社员近百名。

  记者从网上一组对此事件的调查中发现,六成多的网友都持理解并支持的态度。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共有264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非常理解并支持的约占65%,理解但不能接受的约为22%,仅有约12%的网友投了反对票表示无法理解。

  有许多网友表示对同性恋者要多些包容,“性取向不是可以提倡或者反对的,同性恋不是变态也不是刻意的哗众取宠,不是只有占主流的才是'正常'的。同性恋者除了性取向外和我们异性恋者没有任何不同,人应该学会包容和自己不同的人。”“社会毕竟在前进,风气毕竟在开放,人们也越来越宽容,何况大学本来就是一个宽容的地方,对此我表示尊重。”“中国的同性恋者一直只能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默默承受着一般人的双倍的痛苦,过着双面的生活,他们应受到我们的关注,同情和理解。”

  更有网友向同性恋者送上了自己的祝福,“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为什么要剥夺别人的权力。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若我身边的朋友是同志,我会祝福他们。同性社团我支持和尊重你们,但要保护好自己和你的爱人。一路好走!”“我只是想祝福你们,因为这一路你们会走得很艰辛,毕竟在这里,你的选择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虽然这也是一种取向,但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一路走好!!!”

  但也有网友反对中大的这一做法,“这个社团成立起来,有种难道中大很赞同这种事情的感觉。并不是歧视那些人们,可是我们学校里面毕竟大多都还是正常人,我不希望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在我们学校继续存在下去。”

  对于这个问题,某社会学家表示,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同性恋都应该算是一个被有意识忽视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在国内应该还算是一个相对“禁区”,在传统的家庭观和伦理道德观中受到不少歧视,被认为是对人类正统家庭观念和世俗价值取向的颠覆。但是随着社会的开放性逐步扩大,人们的接受能力不断增强,对待同性恋我们应该更多些宽容,抱一个科学的态度来关注这个被认为是特殊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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