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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三院院长来宁授经 小事促医院十年无红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1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你们十年‘无红包’,是真的吗?”“‘无红包’有没有吓跑医疗骨干?”昨天,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到南京巡讲。山东济宁医学院医院院长朱玉久、福建胜屏南县人民医院护士包著琼等先进典型为在场千余名医护人员做了事迹汇报。而被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高度评价的“无红包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王陆军的亮相成为全场关注的焦点。

  1995年初,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大门口自挂“无红包医院”的牌匾,并郑重向社会承诺:今后只要有一例收受“红包”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砸掉这块牌子。随后南通市有关部门和卫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近半年的明察暗访,在1996年4月26日,正式为该院挂上“无红包医院”铜匾,由此诞生了全国首家政府命名的“无红包医院”,至今已经10年时间。

  王陆军说,促使医院挂上“无红包医院” 是缘于“一件小事”。一名肝炎病人在出院前,执意将一个“沉甸甸”的红包塞到了主治医生的手中,之后转身就跑。医生当众拆开红包一看,发现里面只有50元钱,而最大面值的是10元,其余是一堆一元、五角的毛票。院领导连夜驱车上门归还红包,却惊异地发现,这位病人祖孙三代挤在一间小茅屋中,家里连一张像样的凳子都没有。这件事对在场的所有人震动很大。“救死扶伤,是基于医生的良心和职业道德,病人给的红包,无论是出于何种善良的动机,都不能收。”

  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红包要在三日内退还,可南通三院却规定对病人的红包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缴报告医院行风办,或打入患者住院卡上。而且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主治医生若有收受红包的现象,也要按规定进行处罚,那就是负担病人在本次就医的全部医药费用,或者按收受红包金额的10倍罚款,职称降一级,且两年内不能参与评职称等。

  自从挂了“无红包医院”这块牌子以后,王陆军终日“如履薄冰”,担心这块牌子是否会给人家砸掉,但是在创建10年过程当中,他的看法有了一些转变,“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王陆军说,2001年以来,三院开始面向全国招聘人才,一些中青年技术骨干走入三院。医院为了让他们发挥专长,花费上千万元添置医疗设备,送他们外出学习,为他们搭建了事业发展的平台,留下的这些医生无一例外地都做出了承诺拒收红包。 (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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