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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设点招港澳台研究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25 大洋网

  (记者谢绮珊)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研究生,国家首次设立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并将于明年起正式施行。教育部发出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2007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 招收研究生工作。

  为方便港澳台地区考生了解内地研究生招生政策,教育部开通了《内地(祖国大陆

)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并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充分利用该网站开展招生信息服务。从招收2007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起,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将在网上进行公布。

  据悉,2007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07年4月21日、22日,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的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于鹰宇。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8945819,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施靖波。地址: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郭淑华。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楼至十五楼。电话:(00853)3969322, 传真:(00853)322340。

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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