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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教育最新政策 借读费等今起一律停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3:52 中国新闻网

  市民最有意见的借读费明令取消;国家出资修建的学生宿舍不得收取学生住宿费;普高招生名额将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昨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出台了“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最新政策,要求全省各地即日起对本地区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废止。

  文件明确取消规定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专门提出“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文件

要求,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不准统一征订或使用教辅资料,严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学习用品;严禁销售部门和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在教科书之外必须让学生接受教育且免费提供有困难的专项读本、教学参考必需的教辅材料,学校可以少量购买,存放在图书馆(室),供学生借阅,轮流使用。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存车费、蒸饭费、饮水费等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按照文件要求,凡该省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非国贫县和国贫县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本费、作业本费为每生每期小学90元、初中175元。此标准为开齐课程应购买教科书的最高限额,学校每学期末应据实结算,节余金额须如数退还学生。

  国贫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科书费,按每生每期小学30元、初中65元预收;作业本费按每生每期小学15元、初中20元预收,每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如需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对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文件规定,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可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另外,凡办有食堂的学校必须本着学生自愿、成本收费的原则为学生提供服务。学校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文件明确,四川省将积极推进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全省全面推进和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升学的重要依据。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切块分配,逐步实现按照辖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高中择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其“择校生”人数控制在本校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30%以内;不得将择校生单独编班,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费。(来源:成都晚报;作者: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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