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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将设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接受举报查处6种科研不端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科技部9日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一办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科技部同时宣布将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

  据介绍,《处理办法》目前阶段,仅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

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

  科研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按照这一办法,科技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科技部负责查处影响重大的科研不端行为。

  据介绍,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转送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协调项目主持机关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调查处理工作;向被处理人或实名举报人送达科学技术部的查处决定;推动项目主持机关、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等。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介绍,这个办公室正在筹备中,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作。

  科技部还将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

  “这个委员会将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就科研诚信等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争取与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梅永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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