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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创意,还要会“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有一个好的点子,就容易赢得风险投资商的青睐……如今,在不少年轻人心中,这几乎成了创业的成功法则。然而,在日前举办的“科技京城杯”2006上海IT青年创新创业行动项目展示及融资经验交流会上,与会专家却指出,除了有创意,你更要学会在短时间内“作秀”。

  按规定,每名选手必须在2分30秒内,向投资方概括介绍自己的项目。记者发现,尽

管有选手慷慨激昂地推出了自己的设想——“全球第一个有偿博客”,也有选手提出了创建一个通过就业信息等服务吸引大学生消费者的“校外网”,并使其覆盖上海全部高校的宏伟计划,却遭到了投资方的“拷问”——“有偿博客,如何保持盈利的持续性”“校外网的构想很好,但是和现有的就业类网站有什么区别”。由于不少选手在讲解技术细节上花费了不少工夫,使得场内不时响起“能让我再多说两句吗”的请求。

  “要引起投资方的兴趣,你必须做足‘功课’,了解投资方的喜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计划的核心讲清楚”,大赛评委、ePlanetVentures高级副总裁申君提醒年轻创业者。在她看来,投资方最希望从创业者口中听到的,莫过于以下5项——

  ■商业模式投资方并非是技术领域的行家,他们更关心的是你如何发挥技术优势,让资金顺畅运作起来。

  ■不同差异你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往往最能吸引投资方目光。

  ■财务预期一名好的创业者,必须目光长远,必须对3至5年内公司的运行情况,有详尽的金融预期。

  ■产品市场与其在成熟的市场和行业中“拼杀”,投资方更喜欢有志在新兴领域闯荡的人。

  ■团队能力别光顾“秀”出你的个人智慧,团队的合理构成,才是创业的稳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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