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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3种药品下周起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21 扬子晚报

  江苏省物价局昨日发出《关于公布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11月20日起对这32种抗肿瘤药品执行限价销售。

  有关人士表示,这次降价的32种药品涵盖了国内现有的抗肿瘤中成药的大多数常规品种,这将有效防止药品“一降价就消失”的情况发生。记者另外了解到,当天开始限价销售的同时还包括加替沙星等31种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物价部门将从降价之日起对各非营利性
医院、药店执行最高限价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有效防止“一降价就消失”

  华蟾素注射液5ml装最高售价27.4元,10ml装最高售价52元;艾迪注射液最高零售价36.9元;安替可胶囊最高零售价66.9元……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是

国家发改委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总体降价幅度达到14.5%。

  记者还发现,此次降价有两大特点:一是按药品通用名称降价,除根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确定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执行优质优价外,其余不管哪个厂家生产的,只要达到GMP标准的该类药品均需执行规定的统一最高零售价格;二是32种药品涵盖了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抗肿瘤药中成药品种及规格,对于未被列出规格的药品,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市局将相应规格品种于11月22日前上报,由省局统一定价销售。这两大特点给这次药品降价落到实处提供了保证,几乎将所有抗肿瘤中成药“一网打尽”,某些医院或是药店想在降价后弃而不用也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降价药“新规格”不得随便卖

  在此次32种抗肿瘤中成药的限价通知中,省物价局明确指出,对于未被列出规格的药品,“在省局增补规格药品价格未下达前,各地不得自行定价销售”。11月20日同时限价销售的加替沙星等31种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中就包括了不少历次降价中遗漏的规格,以及降价之后又出现的新规格。为防止一些医疗机构钻政策空子,高价卖药,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对这些药品的规格剂型也进行统一最高限价:如100ml×2袋装的加替沙星每盒最高售价66.30元;3g装的头孢噻肟钠每瓶最高34.80元;20mg×7片装的氟西汀分散片每盒最高86.40元;1g×6枚装的替硝唑栓剂每盒最高34.40元;500mg(含精氨酸)装的头孢他啶注射剂每瓶11.20元等等。

  物价局跟踪调查降价执行情况

  32种中成药抗肿瘤用药及31种补充剂型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从11月20日起全面执行。省物价局要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行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各地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公布价格的也不得擅自提高。省物价局要求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省局报告,省物价局将按有关规定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各市还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机构,物价部门将对其依法严肃查处。(本报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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