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市中小学“探索者”活动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9:44 燕赵晚报

  获市级一等奖者中考加分

  本报讯(记者顾晓萍实习生甘璐璐)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深入开展,11月,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举办第六届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活动大赛。凡获得本届竞赛系列活动项目市级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中考享受加分奖励。

  据介绍,本届竞赛项目包括:中学学生发明创造作品、科学研究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科学幻想小说、机器人比赛和老师创新教育论文、远程教育应用共两大类9项。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和项目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推荐参加河北省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本届竞赛活动分为小学组(含幼儿园)、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中)三个级别分别评选。

  提醒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作为集体项目申报。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科幻小说参赛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带一份Word制作的电子版文档;科学幻想绘画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cm×54cm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另外,凡获本届系列活动项目市级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中考享受加分奖励。凡获本届竞赛活动各年级组项目或作品市级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均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

  参赛项目和作品由各单位分项目填写作品名单,并加盖公章,同时附Excel电子清单(软盘)。各类申报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29日、30日交到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过时不报视为弃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