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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困难学生将获千元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11:04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17日,我市资助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计划正式启动,今年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经申请可得到一次性1000元的资助,明年开始只对高一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高中困难生进行资助,此次资助高中阶段的困难学生的总金额将达到692万元。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受资助学生必须是鞍山户籍的常住人口,并就读

于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而且学生所在家庭必须具有民政部门于今年8月底前发放的鞍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果困难学生同期获得政府其他部门资助的金额等于或高于此项资助金额,不再享有此项资助。

  据介绍,受资助学生首先要写申请材料,并填写“鞍山市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需要经过学生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出具的低保家庭认定公章,校方要指定专职人员按照统一规定为家庭困难学生建立档案。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以一次性得到1000元的资助资金。本次资助金从20日起直接发放到学校,于11月底前结束。学生或学生家长要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身份证,到学校领取。明年开始,只要是升入高中阶段且家庭困难的新生,都将获得一次性1000元的资助款,但要求困难学生家庭必须要有当年8月底前颁发的低保证,其他年级则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据介绍,家庭困难学生提交申请以后,学校要严格调查、审核,最后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和举报。公示结果没有异议后,学校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市教育局要求,此次资助资金发放、使用一律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禁止任何学校和个人挪用、侵占,保证资助资金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如有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对学校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市教育局、财政局专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教育局举报电话为0412-2698008,财政局举报电话为0412-2230411。

  记者 张世龙 实习生 王明珠 许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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