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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 “哈市农民工培训基地”未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59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黄义伟

  本报20日讯18日,本报报道了我省宝清县农民工在“哈市农民工培训基地”交费上学两天后,想退学却遭到拒绝的事情。今天,本报记者先后走访了哈市各级劳动、农业和教育部门,这些部门负责人表示,“哈市农民工培训基地”、“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龙职业学校”并没在案登记。

  据了解,沈文海在宝清县看到的广告显示,这个学校以“哈市农民工培训基地”的名义发布招生广告,而交学费的票据上的收款单位却是“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龙职业学校”。而其上课的地点———哈市太平大街28号却挂着“哈尔滨市再就业培训基地”的牌子。

  对此,哈市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没有审批过这个名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龙职业学校”的学校,也不知道哈市太平大街28号有这个学校。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再就业培训指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对于哈尔滨市再就业培训基地的挂牌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具备办学场地等一系列硬性条件。目前,由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署名授权,标注哈尔滨市再就业培训基地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共有近60所,但“哈尔滨市道外区华龙职业学校”并不在基地之列。

  哈市道外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也从来没有审批过这个学校。哈市教育局成高职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教育部门只审批文化类的学校,职业学校审批不在其审批范围之列。”

  哈市农委劳动力转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4年开始,农委针对农民工培训开展了基地培训项目,但从来没有授予过“哈市农民工培训基地”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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