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余所医疗机构设立“执业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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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3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该局正式向各医疗机构发布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明年起,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都有了“执业档案”,凡是在年度内有不良执业行为都将被记分列入档案,年度记分超“红线”,医疗机构将受到暂缓校验或不通过校验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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