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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全市医疗机构均建“执业档案” 医疗违规记分入档 分数超“红线”将被注销执业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孙刚 通讯员 宋国梵)市卫生局昨天透露,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都将建立“执业档案”,所有不良执业行为都将被记分列入档案,年度记分超“红线”,相关医疗机构将受到暂缓校验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昨天发布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诊疗常规的行为,均视为不良执业行为。违规

行为共分为43种,依严重程度设置了不同分值。如医疗机构雇佣“医托”招徕病人、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的,一次记6分。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者非法采供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政府调度、抗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予以记12分。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如规定医疗机构“七不准”、制定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推出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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