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谨防高校招生“中间费”“关系费”诈骗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5:13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1月25日专电 (记者王骏勇)2006年9月份以来,江苏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以新型手段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这些犯罪分子借助先进的网络、通信和金融技术,通过政务公开咨询、查询城市“黄页”、盗取个人登记资料等途径获取有关个人信息,随机选择袭击目标,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设法骗取受害人钱财。对此,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公布了一批新型诈骗犯罪案例,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予以提防。

  利用高校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2006年9月6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以扬州某大学普通本科扩招的名义,利用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活动。经侦查,扬州警方破获了一个针对高考落榜生实施招生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高某、郭某等9名外省籍团伙成员。警方查明,这伙人自今年7月份以来,以招收某大学统招本科生为名,要求高考落榜生向大学招生专用账户汇入6800元-7100元学费,而后伪造、篡改某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招生简章、对口单招(高中后本科)报到须知等资料,向受害人收取所谓的“中间费”“关系费”等,先后诈骗12个省份的学生260余人,骗得现金数十万元。

  为此,警方提醒:首先,高校招生要按教育部或省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不可能由个人在社会上私自招生,乱收费用。此外,高校扩招要经过教育等相关部门批准,有严格的条件,特别是要对考生分数设定标准,千万不要相信不管考多少分都能被录取的谎言。考生家长得知或收到高校扩招等信息后,要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证实真伪,不要轻易上当。遇到可疑招生信息或人员要及时向当地警方报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